河源市市直公办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临聘教师公告
为保障市直公办学校秋季开学工作需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市直公办学校临聘教师招聘工作。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岗位薪酬
(一)招聘岗位
临聘教师岗位63个。
(二)岗位待遇
临聘教师工资按河源市财政局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必须符合附件1中招聘岗位要求;
2.报考者须提供该报考岗位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三)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已签署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且尚在服务期限内的毕业生;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临聘教师工作按照报名、考试、公布成绩、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8月19日24;00止(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者,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线上报名。报考者必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本人报名材料扫描整理成一个PDF文档,发送至本人应聘学校报名邮箱(各学校报名点信息见附件2),邮件命名为“报考学校+职位代码+职位名称+姓名”,如“河源高级中学+001+高中数学教师+张三”。
3.报名所需材料(以下所有材料扫描整理在一个PDF文档里)
(1)《河源市市直公办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临聘教师报名表》(附件3),报名表需附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相片。
(2)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学历和学位证书、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等材料扫描件。
4.资格初审
以报考者的电子邮件报名资料为依据,由招聘学校对报考者资格进行初审。请报考者务必认真、准确、准时提交个人报名资料,报名材料有误或不齐的,均不予受理。
5.其他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的取消报考资格。
(2)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考试
1.考试形式:试讲。
2.考试注意事项
(1)试讲时间:2023年8月26日前完成,具体安排由招聘学校电话通知,请报考者保持手机畅通。
(2)试讲时间约10分钟,考生先在候考室抽取面试顺序号,然后按抽取顺序号进入备课室准备20分钟,再进入面试室试讲。
(3)试讲范围:河源市市直学校现行使用的教材版本。同一岗位由1号考生在备课室现场随机抽取一个课时作为该岗位试讲内容。
3.成绩公布时间和方式
当日公布考试成绩。同一岗位考生试讲成绩相同,按照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用。
(三)体检
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由招聘学校组织考生到市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按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的结果,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五)聘用
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结果同时报市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备案。
四、其他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表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必须真实准确,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号码不正确、信号不畅通,导致未能及时接收到招聘工作有关的电话通知而耽误考试、体检、聘用等,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二)本次招聘工作由河源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各招聘学校具体实施,各招聘学校咨询电话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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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教育局
2023年8月14日